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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度電視金鐘獎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影視出版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參賽節目如獲影視局旗艦型連續劇製作、電視節目製作、行動寬頻影音節目製作、綜藝類電視節目製作、紀錄片製作或資深演藝人員參與演出電視節目等相關補助,其參賽節目名稱應與獲補助節目名稱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