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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會計制度及其標準程式準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傳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系統經營者會計制度之帳簿組織系統應彙總說明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序時帳簿、總分類帳、明細分類帳、必要輔助帳以及各種會計報表(含明細表)之種類,並說明其相互關係。
前頂帳簿組織系統得以帳簿組織系統圖說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