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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董事監事及執行長利益衝突迴避範圍及違反處置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影視出版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本中心依法令規定或業務需求應辦理之事項,與其有利益關係之董事、監事或執行長不得參與該事項之討論、表決及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