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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獎勵優良國語影片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新聞局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申請獎勵之影片有輸入新拷貝之必要時,得向行政院新聞局申請核發提片
證明書,憑以向海關押稅提取,但新拷貝應予評審或展覽完畢後一週內退
運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