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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獎勵優良國語影片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新聞局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申請獎勵及經甄選合格之貫語影片,由行政院新聞局提請評審委員會審查
,決定入圍、得獎之影片及個人。
前項評審標準及評審委員會組織由行政院新聞局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