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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金鼎獎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影視出版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辦法獎勵對象如下:
一、獎勵出版發行優良雜誌、圖書與數位出版品之出版事業及其從業人員。
二、對推動我國出版產業有具體成就或貢獻之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