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新聞記者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新聞局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省市縣新聞記者公會會所,應設於各該省市縣政府所在地,其聯合公會會
所應設於會員較多之省市縣政府所在地,全國新聞記者聯合公會會所,應
設於國民政府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