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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聞記者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新聞局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市縣新聞記者公會,以在該管區域內執行職務之新聞記者十五人以上之發
起組織之,其不滿十五人者,應聯合二以上之縣或市共同發起組織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