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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新聞局保密實施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新聞局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本局處理機密人員,由各單位主管依實際需要按照「國家機密保護辦法」
第五條所訂之條件遴選簽報局長核定,並會人事室 (二) 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