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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央廣播電臺設置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本臺之經費來源如下:
一、主管機關編列預算補助。
二、國內外公私機構、團體及個人之捐贈。
三、提供服務之收入。
四、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