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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央廣播電臺設置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本臺以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海外部及原中央廣播電臺使用之國有財產,依法定預算程序捐贈設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