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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國廣播公司國際廣播人員退休審核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新聞局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國際廣播人員申請退休年資之採計,應以實際從事國際廣播之年資為限。
但在本辦法施行前,中廣從事國際廣播現職工作人員,在中廣工作之全部
年資得合併計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