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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新聞局駐外新聞機構組織通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外交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本局駐外新聞機構設於無外交關係之國家或地區兼理外交部委辦事項者,其人員之任派、升遷及待遇,得比照外交部駐外單位職、雇員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