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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告場所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大氣環境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7 條
本辦法有關自動監測設施之設備規範、作業方式、附屬電子媒體即時顯示系統、準確度查核、校正與維護及其他應注意事項,應符合附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