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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環境教育計畫與成果提報執行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環境保護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提報單位依前條第一項提報之環境教育計畫,其執行內容有變動者,至遲應於環境教育計畫完成日起一個月內,於中央主管機關所指定之網站提報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