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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檢測底泥品質備查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環境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下列特定水體水域範圍得免依本辦法辦理底泥品質定期檢測及申報作業:
一、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屬戊類水體者。
二、依水利法規定辦理定期清淤作業,或無法取得具代表性之適當樣品者。
三、其他經中央或直轄市、縣(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位於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自然保留區、野生動物保護區或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等法定保護區範圍內之各類水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