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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補助研究及模場試驗專案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環境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補助專案:指研究專案及模場試驗專案。
二、研究專案:指原創且有計畫獲得科學性或技術性新知識之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及技術發展者。
三、模場試驗專案:指引進國外、研發本土化之技術或設備運用於模場進行試驗實作者。
四、申請單位:指依本辦法規定申請補助專案者。
五、執行單位:指經核定補助專案者。
六、專案主持人:指負責執行及協調研究專案之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