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初步評估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辦法之土壤污染評分 (Ts) 為土壤污染物濃度達土壤污染管制標準之倍
數總和 (Σ Tsi) ,其計算方式如下:

Ts=ΣTsi=C1/S1+ C2/S2+……+ Cn/Sn

Ci:達土壤污染管制標準第 i 種污染物濃度,i=1,2……n
Si:第 i 種土壤污染物管制標準,i=1,2……n
前項計算方式如附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