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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整治場址污染範圍調查影響環境評估及處理等級評定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本辦法處理等級評分,包括土壤污染途徑總分 (SL) 、地下水污染途徑總
分 (GW) 及地表水污染途徑總分 (SW) ;

┌───────────
│ (SL)^2+(GW)^2+(SW)^2
處理等級總分 (TOL) : │───────────
\/ 3

前項計算方式如附表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