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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工廠設立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開發單位應評估製程中產生各項污染物之質與量及繪製質量平衡圖表,並
預測各項污染物排放於環境之增量與評估其影響程度、範圍及訂定因應對
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