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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環境保護事業機構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4 條
環境保護事業機構於本辦法施行前已經主管機關許可經營廢棄物清除、處
理或環境檢驗測定業務者,其有效期限與原許可證同,期滿前得依本辦法
規定申請展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