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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環境保護事業機構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8 條
環境保護技術員之訓練方式及課程,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前項訓練由中央主管機關或其指定之機關 (構) 辦理,所需費用由辦理機
關 (構) 核實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