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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害糾紛處理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綜合規劃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申請調處或裁決者,為申請人,他造為相對人。
申請人及相對人,均為公害糾紛之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