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審查業務委託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化學物質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6 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十一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二十二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