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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化學物質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登錄類別依預估每年製造或輸入新化學物質數量,區分如下:
一、標準登錄:達一公噸以上。
二、簡易登錄:達一百公斤以上未滿一公噸。
三、少量登錄:未滿一百公斤。
新化學物質用途及性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預估每年製造或輸入數量,依附表一登錄類別申請登錄:
一、科學研發用途。
二、產品與製程研發用途。
三、限定場址中間產物。
四、聚合物。
五、經事前審定之低關注聚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