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規費收費標準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化學物質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各級主管機關因業務需要通知換發前條證書者,免收取審查費及證書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