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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資源循環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指定公告事業辦理變更或異動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應依中央主管機關網路傳輸申報系統所定格式,填具變更或異動申請表,以經電子簽章簽署之電子文件方式,或以書面方式併同變更或異動證明文件一式二份,向審核機關申請變更或異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