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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物品及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7 條
有關廢物品或容器之回收、貯存、清除及處理,除適用本辦法及一般廢棄
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外,有關含有害物質之成份之物品或容器
,並準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