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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機動車輛回收清除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4 條
基金會之經費收支及運用管理,應訂定實施要點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並依實施要點每年定期提報必要資料送中央主管機關核備。
前項有關會計報告書資料應經依法登記執業之會計師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