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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鋁罐回收清除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鋁罐容器,指以鋁為主要材料製成之物品容器,其種類如左:
一、飲料容器、碳酸汽水罐、果汁罐、纖維飲料罐、礦泉水罐、咖啡罐、
茶罐、蔬菜汁罐及運動飲料罐。
二、啤酒罐。
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鋁罐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