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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事業廢水代處理業與事業廢水委託處理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5 條
代處理業於其他場所設置代處理設施時,應另行申請核發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