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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固定污染源管理資訊公開及工商機密審查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大氣環境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各級主管機關及公私場所依本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三十五條規定將資訊公開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網站時,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格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