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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氣候變遷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認證機構之認證業務如下:
一、受理及審查查驗機構申請認證之案件。
二、依認證合格之查驗項目發給查驗機構認證證書。
三、對經其認證合格之查驗機構實施評鑑及監督作業。
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與認證有關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