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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氣候變遷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6 條
查驗機構許可證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機構名稱及地址。
二、機構負責人姓名。
三、有效期限。
四、許可查驗類別及查驗項目。
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