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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一般廢棄物掩埋場降低溫室氣體排放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氣候變遷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沼氣發電業者得依再生能源發展相關規定或其他提供補助或獎勵之相關法規申請者,中央主管機關應撤銷或廢止獎勵資格,並作成書面行政處分命其於六十日內繳還獎勵金;屆時未繳還者,依法移送行政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