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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蒙特婁議定書列管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大氣環境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5 條
冷凍、冷藏、空調設備之維修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起,限使用回收之列管化學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