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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大氣環境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機車排氣檢驗站執行機車排氣檢驗業務所需費用,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機車排氣檢驗站申請核撥機車排氣檢驗經費,應依附錄一規定之程序及期限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