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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大氣環境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主管機關執行空氣污染行為管制,於必要時,得會同陳情人或污染源附近之居民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