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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環境保護事業聘僱外國專門性技術性工作人員許可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本辦法所稱技術性工作,指從事環境保護技術之研究發展或污染防治機具
設備之安裝、操作、維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