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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國家環境研究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教務組掌理事項如左:
一、關於訓練計畫之研擬及執行事項。
二、關於訓練課程之編排及調配事項。
三、關於訓練教材之編印、修訂、出版等事項。
四、關於講座之遴聘、連絡、接待事項。
五、關於學員報到前之協商、報到、編組、學籍管理、退訓事項。
六、關於學員訓練成績之核算、登記、結業證書及各種證明書之核發事項。
七、關於學員上課及研習之考核事項。
八、關於學員手冊、名冊、講座資料之編印事項。
九、關於教學評估及改進事項。
十、關於圖書資料之整理、供應、管理、出版事項。
十一、關於教學設備之籌劃、使用、保管事項。
十二、關於教學及學術研討會議之籌劃辦理事項。
十三、其他有關教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