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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品質及管制標準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本會設空氣、水質、廢棄物、毒性化學物質等四研究分組,分組召集人由
本署主管業務處處長派兼之。分組召集人承主任委員之命,分別就相關業
務單位提請審議事項,提出研究意見,供委員會議審議之參考,研究時並
得邀請本會委員及有關學者共同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