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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勞動部受理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申請案件收費標準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本法第十五條外國專業人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之成年子女申請工作許可,每件應繳納新臺幣一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