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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因應貿易自由化勞工就業調整支援措施實施辦法 EN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施行日期,由勞動部定之。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勞工申請受損認定,應備文件如下:
一、申請表。
二、身分證明文件。
三、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或同意受理單位代查之聲明文件。
四、在職或離職證明文件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