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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取得之執照有污損情形者,得申請換發執照;遺失者,
應填具申請書及切結書,載明原執照字號,申請補發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