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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機構設立及獎助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主管機關核准結合設立或補助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機構,應依計畫動支
補助經費,並確實執行。其為結合設立者,主管機關應與其簽訂書面契約
,並以不依計畫如期執行,作為契約解除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