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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技術士技能檢定學科測試監場及術科測試監評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辦理技能檢定之學科測試應遴聘符合資格條件之監場人員擔任監場工作,
術科測試應遴聘符合資格條件之監評人員擔任監場及評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