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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技術士技能檢定學術科測試試場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應檢人於規定時間進入試場時,應出示准考證、術科測試通知單及國民身
分證受驗,並接受監評人員檢查自備工具,未規定之器材、配件、圖說及
物品等,不得攜帶進場。
依規定須穿著制服之職類,未依規定穿著者,不得進場應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