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技術士技能檢定學術科測試試場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6 條
應檢人提出疑義之內容,不得要求告知命題委員、試題審查委員或閱卷委
員之姓名或有關資料,且不得對申論式或其他非測驗式試題要求提供參考
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