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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技能檢定學術科測試作業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直轄市政府於獲悉年度技能檢定計畫後,應即邀集就業服務中心、職業團
體、專業團體、學校等相關單位商訂當年度技能檢定實施計畫,該計畫應
包括下列事項:
一、報名及學科測試地點。
二、簡章、報名表及報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