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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辦理進修訓練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事業機關申請辦理員工進修訓練補助,以事業機構自行辦理訓練或指派其
員工參加國內相關之專業訓練為限。
前項所稱事業機構自行辦理訓練,係指事業機構自行辦理員工人數十人以
上之訓練。
第一項所稱指派其員工參加國內相關之專業訓練,係指派其員工參加國內
學術機構、學校、訓練機構、團體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訓練單位
開辦之訓練課程。